只是觀眾數量比較少,舞臺及附屬用房的面積、規模、功能應盡可能與類似劇場保持一致,滿足排練劇目直接演出的實際使用要求,條件不具備時,應首先保證舞臺使用面積和功能配置。其設置可參照劇場有關的規范要求。排演廳“廁所”特指靠近排演廳演員入口處應設置廁所,空間不足時男女通用分隔斷設置。這是演員表演習慣的需要。該廁所不排除公共使用。4.2.6文化教室應包括普通教室(小教室)和大教室,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普通教室宜按每40人一間設置,大教室宜按每80人一間設置,且教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4m2/人;2文化教室課桌椅的布置及有關尺寸,不宜小于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有關規定;3普通教室及大教室均應設黑板、講臺,并應預留電視、投影等設備的安裝條件;4大教室可根據使用要求設為階梯地面,并應設置連排式桌椅。▲收起條文說明4.2.6本條在原《規范》“第3.3.3條”基礎上作了修訂。將“普通教室和大教室”標題調整為“文化教室”,指用于**文化的教室,即簡化也考慮與學校教室的區別。文化館的文化教室除作為聽課或安排具有指導、實踐及技能操作性質的活動外,還可根據需要作為會議、座談、課題的研討交流等活動使用。小劇場混響時間測試和聲學改造哪家做?福建游泳館聲學測試專業公司

“大型排演廳”、“觀演廳”與戲劇行業的“合成排練廳”概念一致,指帶有一定數量座席、可進行彩排和小規模演出的場所;“小型排演廳”與戲劇行業的“綜合排練廳(室)”概念一致,指條件不具備時,各種專業排練混用的排練場所;當小型排演廳與報告廳合并建設時,稱為“多功能廳”,既有小型排練廳的功能,也有報告廳的功能。本次修訂將“觀演廳”調整為“排演廳”的原因,是根據《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提出了(400~600)座的“大型排演廳”要求,達到了小型劇場的規模,極大改善了舞臺藝術制作與排練的專業條件,突破了“觀演”的基本概念。本規范“排演廳”與《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演藝活動”項目所指的“大型排演廳”、“觀演廳”、“小型排演廳”對應。其中,“大型排演廳”、“觀演廳”與“合成排練廳”概念一致,只是規模不同,引起的功能配置不一樣。“大型排演廳”使用面積在800m2~1200m2之間,座席數在400座~600座之間。“觀演廳”使用面積在400m2~800m2之間,座席數在150座~300座之間。“小型排演廳”與“綜合排練廳(室)”概念一致,使用面積在(300~500)m2之間,可容納少量的活動座椅。大型排演廳在觀演功能方面與劇場相似。山東籃球館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科技館混響時間測試和聲學設計改造哪家做?

將“兒童、老年人**的活動房間”設計要求與原《規范》“第3.1.4條”內容合并。4.1.5文化館設置兒童、老年人的活動用房時,應布置在三層及三層以下,且朝向良好和出入安全、方便的位置。▲收起條文說明4.1.5本條保留了原《規范》“第3.1.4條”的基本內容,并將原《規范》“第3.1.3條”內容合并于本條。對原條文“第3.1.3條”和“第3.1.4條”的合并調整,將兒童、老年人**的活動房間設計要求集中在一起,以便使功能設計邏輯上清晰。4.1.6**活動用房應采用易清潔、耐磨的地面;嚴寒地區的兒童和老年人的活動室宜做暖性地▲收起條文說明4.1.6本條保留了原《規范》“第3.1.5條”內容。本次修訂取消了原《規范》“第3.1.6條”內容,關于電梯的設置,在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中已經作出相應規定。4.1.7排演用房、報告廳、展覽陳列用房、圖書閱覽室、教學用房、音樂、美術工作室等應按不同功能要求設置相應的外窗遮光設施。▲收起條文說明4.1.7本條是新增內容。因為排演、排練用房、報告廳、展覽陳列用房、閱覽用房、教學用房、音樂、美術工作室等場所對室外光照都有共性要求,因此,提出“按不同功能設置相應的外窗遮光設施”。
4.2.5排演廳應符合下列規定:1排演廳宜包括觀眾廳、舞臺、控制室、放映室、化妝間、廁所、淋浴更衣間等功能用房。2觀眾廳的規模不宜大于600座,觀眾廳的座椅排列和每座使用面積指標可按現行行業標準《劇場建筑設計規范》JGJ57執行。當觀眾廳為300座以下時,可將觀眾廳做成水平地面、伸縮活動座椅。3當觀眾廳規模超過300座時,觀眾廳的座位排列、走道寬度、視線及聲學設計、放映室及舞臺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劇場建筑設計規范》JGJ57、《劇場、電影院和多用途廳堂建筑聲學設計規范》GB/T50356的有關規定。4排演廳應配置電動升降吊桿、舞臺燈光及音響等舞臺設施。排演廳舞臺高度應滿足排練演出和舞臺機械設備的安裝尺度要求。5化妝間、淋浴更衣間等舞臺附屬用房應滿足演出活動時演員的基本使用要求。6排演廳宜具備劇目排演、審查及電影放映等多種用途;當設置小型劇場或影劇院時,排演廳不宜再重復設置。▲收起條文說明4.2.5本條在原《規范》“第3.2.2條”內容的基礎上作了修訂。將原條文“觀演廳”修改為“排演廳”。“排演廳”概念引用于《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本規范“排演廳”指戲劇行業的“排練廳”術語概念;其中。秀場聲學測試和聲學改造哪家做?

1總則1.0.1為保證文化館建筑設計質量,滿足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安全、衛生、經濟、適用、美觀、綠色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規范。▲收起條文說明1.0.1隨著我國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館的職能在**文化的公益特性上有了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根據《文化館管理辦法》規定,文化館是縣和縣級以上人民**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是我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為**文化提供活動場所,滿足**文化專業業務工作需要;其建筑功能包括:**活動用房、業務用房和管理、輔助用房。其中,**活動用房指室內建筑用房,活動類型有:演藝活動、交流展示、輔導培訓、圖書閱覽、非經營性游藝娛樂、非經營性數字文化服務等。業務用房包括:文藝創作、研究整理、其他專業工作用房。管理、輔助用房包括:儲存倉庫、建筑設備、后勤服務等用房。原文化館中“游藝用房”和“交誼用房”等部分的娛樂功能已經由社會經營性單位替代。本次修訂,在1988年制定的《文化館建筑設計規范(試行)》JGJ/T41-87(下簡稱原《規范》)基礎上,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較***的調整。原《規范》有關“防火和疏散”方面的規定已經涵蓋在國家現行的有關規范中。旅館大堂太吵了,怎么吸音改造和聲學測試?哪家公司可以做?江西籃球館聲學測試及吸音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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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游藝室應符合下列規定:1文化館應根據活動內容和實際需要設置大、中、小游藝室,并應附設管理及儲藏空間,大游藝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00m2,中游藝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0m2,小游藝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30m2;2大型館的游藝室宜分別設置綜合活動室、兒童活動室、老人活動室及特色文化活動室,且兒童活動室室外宜附設兒童活動場地。▲收起條文說明4.2.13本條在原《規范》“第3.2.3條”內容基礎上,對規模較大的文化館增加了“綜合活動室”和“特色文化活動室”的要求,源于《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關于“游藝娛樂”的分類要求。4.3業務用房4.3業務用房4.3.1文化館的業務用房應包括錄音錄像室、文藝創作室、研究整理室、計算機機房等。4.3.2錄音錄像室應符合下列規定:1錄音錄像室應包括錄音室和錄像室,且錄音室應由演唱演奏室和錄音控制室組成;錄像室宜由表演空間、控制室、編輯室組成,編輯室可兼作控制室;小型錄像室的使用面積宜為80m2~130m2,室內凈高宜為5.5m,單獨設置的錄音室使用面積可取下限。常用錄音室、錄像室的適宜尺寸應符合表4.3.2的規定。2大型館可分設**的錄音室和錄像室,中型館可分設也可合設錄音室和錄像室。福建游泳館聲學測試專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