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條文說明5.2.1本條保留原《規范》“第5.2.1條”基本要求,增加了“舞蹈排練室”的防護措施要求。5.2.2文化館各類房間的采暖室內計算溫度應符合表5.2.2的規定。▲收起條文說明5.2.2本條保留原《規范》“第5.2.2條”基本要求,根據本次修訂,對房間名稱作了調整,將室內計算溫度調整為上限,并增加了琴房、設備用房和倉庫的溫度要求。5.2.3設置采暖設施的房間的通風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條件,當不能滿足衛生要求時,應設機械通風系統,且送風量可按排風量的80%~90%計算;2觀演廳、文化教室等宜按2次/h~3次/h排風量計算,圖書閱覽室、辦公室等房間宜按1次/h~2次/h計算,并應同時滿足人員**小新風量需求。▲收起條文說明5.2.3本條保留原《規范》“第5.2.3條”基本要求,增加了觀演廳、教室等人員集中活動場所以及設備間、倉庫等輔助用房的通風換氣要求。5.2.4當設置空調系統時,一般房間及門廳、走廊等的室內設計參數及新風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的規定;舞蹈排練室、排演廳、多媒體視聽教室、計算機與網絡教室、檔案室等對溫、濕度有特殊要求的房間,應設置通風、除濕或空調設施。客服中心聲學測試及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山東錄音棚聲學測試及吸音改造

2.0.3文化館建筑的室外活動場地和建筑物的安全設計應包括防火、防災、安防設施、通行安全、環境安全等,且防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規定。▲收起條文說明2.0.3文化館作為公共活動場所,本條規定了安全方面應當考慮的范圍。2.0.4文化館建筑的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的有關規定。▲收起條文說明2.0.4文化館作為公共文化設施。無論是從人身安全還是從國家財產安全出發,均需要滿足抗震的要求。2.0.5文化館建筑應進行無障礙設計,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的有關規定。▲收起條文說明2.0.5文化館作為公共建筑,無障礙設計是體現人文關懷的重要環節,在設計中應當作為重要方面考慮。3選址和總平面3.1選址3.1選址3.1.1文化館建筑選址應符合當地文化事業發展和當地城鄉規劃的要求。▲收起條文說明3.1.1本條在原《規范》“第2.0.1條”基礎上,把“新建文化館宜有**的建筑基地”移至3.1.2條。依據《文化館管理辦法》和《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符合文化事業”發展要求,強調一次性建設時,應適當預留發展用地;分期建設時,宜一次規劃、分期建設。安徽游泳館聲學測試及消音處理小劇場混響時間測試和吸音改造找聲華聲學。

1總則1.0.1為保證文化館建筑設計質量,滿足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安全、衛生、經濟、適用、美觀、綠色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規范。▲收起條文說明1.0.1隨著我國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館的職能在**文化的公益特性上有了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根據《文化館管理辦法》規定,文化館是縣和縣級以上人民**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是我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為**文化提供活動場所,滿足**文化專業業務工作需要;其建筑功能包括:**活動用房、業務用房和管理、輔助用房。其中,**活動用房指室內建筑用房,活動類型有:演藝活動、交流展示、輔導培訓、圖書閱覽、非經營性游藝娛樂、非經營性數字文化服務等。業務用房包括:文藝創作、研究整理、其他專業工作用房。管理、輔助用房包括:儲存倉庫、建筑設備、后勤服務等用房。原文化館中“游藝用房”和“交誼用房”等部分的娛樂功能已經由社會經營性單位替代。本次修訂,在1988年制定的《文化館建筑設計規范(試行)》JGJ/T41-87(下簡稱原《規范》)基礎上,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較***的調整。原《規范》有關“防火和疏散”方面的規定已經涵蓋在國家現行的有關規范中。
資料儲藏用房的外墻不得采用跨層或跨間的通長窗,其外墻的窗墻比不應大于1:10;6檔案室應采取防潮、防蛀、防鼠措施,并應設置防火和安全防范設施;門窗應為密閉的,外窗應設紗窗;房間門應設防盜門和甲級防火門;7對于檔案室的門,高度宜為2.1m,寬度宜為1.0m,室內地面、墻面及頂棚的裝修材料應易于清掃、不易起塵;8檔案室內的資料儲藏宜設置密集架、檔案柜等裝具,且裝具排列的主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20m,兩行裝具間凈寬不應小于0.80m,裝具端部與墻的凈距離不應小于0.60m;9檔案室應防止日光直射,并應避免紫外線對檔案、資料的危害;10檔案資料儲藏用房的樓面荷載取值可按現行行業標準《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執行。▲收起條文說明4.3.4本條是新增內容。民族民間文化田野調查、**文化研究、遺產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搜集整理及當地民族民間文化檔案管理等工作,是各類文化館的重要業務和日常工作,并且,功能用房有其特殊要求,尤其是檔案管理用房。因此,本次修訂增加此條。其中“文化遺產”包括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4.3.5計算機機房應包括計算機網絡管理、文獻數字化、網站管理等用房。會議室聲學測試和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

根據基層**文化活動講演、講座等活動日益增多,**推動的科普、大講堂等公益性文化志愿者活動日益活躍,具備基本專業功能的報告廳需求日益突出。本著公民公平享有科學技術成果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原則,本條規定了報告廳的基本專業功能設施要求;同時,本著綜合利用原則,本條規定了相近功能設施合并設置的要求,體現多用途、多功能。文化館的報告廳主要作為**性文化活動講座、普及類學術性活動講演、區域性**工作會議場所以及較大型文化知識的學習輔導場所,兼具有大型會議室的功能。因排演廳本身已具有多功能大空間用房的設置,所以對報告廳則更多地考慮其自身的使用功能,提出了設置講臺及固定座椅,使報告廳有一個比較完整的環境空間;同時,考慮到科技進步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的應用,將報告廳設置為較完整的環境空間,以適應數字文化館發展功能的要求。報告廳的規模控制在300座以下,是從文化館的自身活動規模考慮的,同時考慮300座的報告廳比較適用,設計布置及使用、管理比較靈活。當報告廳與小型排演廳合建“多功能廳”時,不宜設置固定式聯排座椅。多功能廳聲學測試公司哪家做?山東錄音棚聲學測試及吸音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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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聲學設計應盡量接近或符合音樂廳聲學設計要求,使樂隊排練的劇目可直接在音樂廳演出。4.2.11美術書法教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美術教室應為北向或頂部采光,并應避免直射陽光;人體寫生的美術教室,應采取遮擋外界視線的措施;2教室墻面應設掛鏡線,且墻面宜設置懸掛投影幕的設施。室內應設洗滌池;3教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2.8m2/人,教室容納人數不宜超過30人,準備室的面積宜為25m2;4書法學習桌應采用單桌排列,其排距不宜小于1.20m,且教室內的縱向走道寬度不應小于0.70m;5有條件時,美術教室、書法教室宜單獨設置,且美術教室宜配備教具儲存室、陳列室等附屬房間,教具儲存室宜與美術教室相通。▲收起條文說明4.2.11本條在原《規范》“第3.3.4條”基礎上作了修訂。原條文內容保留的基礎上,增加了附屬用房、掛鏡線等要求,用于雕塑、雕刻、刺繡等**裝置的放置和書畫懸掛;并建議條件允許時,美術教室和書法教室單獨設置。一方面美術、書法是重要的**藝術類型,需求量較大,設置多個美術書法教室時,宜單獨設置;另一方面美術和書法的教室布局存在差異,如雕塑、雕刻、剪紙、刺繡等工藝美術方面的培訓和創作活動有其特殊需求。山東錄音棚聲學測試及吸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