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電子病歷范圍。電子病歷是病歷的一種記錄形式,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使用信息系統生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圖形、數字、影像等數字化信息,并能實現存儲、管理、傳輸和重現的醫療記錄,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二)壓實醫療機構主體責任。醫療機構對本單位電子病歷信息使用管理承擔主體責任,要依法依規嚴格保護患者隱私,不得以非醫療、教學、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歷信息。醫療機構應明確電子病歷信息使用管理的牽頭部門,確定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分工,統籌協調醫務、科教、信息等相關部門落實管理責任,指導臨床業務部門落實使用主體責任。醫療機構要強化紀檢部門的監督職能,加強對電子病歷信息使用權限濫用、信息泄露等行為的監管。要將電子病歷信息規范使用管理情況納入行政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績效評價,出現違規操作、泄露信息等不良事件,要依法依規追究相應部門和個人責任。擁有時效控制機制,采用工作流主推模式。山西全國電子病歷系統(HIS系統)轉型

傳統病歷需要醫護人員借助紙張、油墨記錄信息,通過一組專業人員手工加工、整理、保管病案。一份病案通常是一疊記有信息的紙。電子病歷需要借助計算機設備轉變成可與人交互的信息形式,結合數據采集、記錄、加工、存儲、管理、傳送等工作完成電子病歷功能。這些工作是通過一套計算機系統來完成的,這個系統就是電子病歷系統。電子病歷系統是電子病歷依附存在的一種計算機系統,電子病歷是電子病歷系統的功能形式或功能統稱。由于比起"系統"概念,醫護人員更關心病歷的內容,而且愿意具體化、形象化,所以通常模糊使用電子病歷系統概念,不管是"系統"還是電子病歷本身,都籠統稱為電子病歷。在電子病歷的有關文獻中,有一個詞叫虛擬病歷(VMRVirtualMedicalRecord)。這個詞有助于理解電子病歷。所謂虛擬病歷是指計算機系統中管理了足夠數量和種類的病歷信息,在需要時,可以完全再現紙病歷的全部內容,但其數據保存方式不囿于傳統病歷形式。需要注意的是,虛擬病歷強調的是計算機化管理的病歷數據對傳統病歷從形式到內容的再現能力。但電子病歷并不拘泥于再現,也不追求再現,而是追求更合理、更高效的形式。這是使用虛擬病歷和電子病歷概念時需要注意的。廣東云端電子病歷系統(HIS系統)信息系統利翔科技的電子病歷系統擁有表格處理能力。

從掛號到決策的全流程支撐。作為醫院信息化的基礎架構,HIS系統構建起覆蓋全院的信息網絡。在門診場景中,系統支持智能分診、電子叫號、診間結算等功能,患者通過自助終端即可完成掛號繳費。住院管理模塊則實現床位實時監控、醫囑執行跟蹤,某三甲醫院接入系統后,患者平均住院日縮短了1.8天。藥品管理是HIS的另一**功能。系統通過藥品效期預警、庫存智能補貨等算法,將藥房盤點誤差率控制在0.3%以下。在財務管控方面,HIS自動生成多維度的運營報表,幫助管理者精細分析各科室成本結構。某省級醫院的數據顯示,系統上線后物資損耗率下降27%,退費糾紛減少65%。
傳統病歷不能保證及時獲取、不能共享除了前述由于病案屬于不同醫院而造成的取用不便外,同一家醫院內部也會由于病案正被借用、尚未歸檔、丟失等原因造成病歷不能及時到位。采用電子病歷則可徹底改變這一局面,一位患者的病歷不僅可以多人同時獲取,而且可以異地,不同醫院獲取。如果接入無線網,則醫生可在任何時候,如在旅途或在會議中,獲取病歷。以上介紹了理想電子病歷與傳統紙病歷間的一些主要差別。但是,現實存在的電子病歷,由于種種原因,還達不到理想效果。電子病歷的現實概念是一個發展的概念,變化的概念,或者說電子病歷有許多現實版本。廣為接受的電子病歷定義由美國醫學研究所(IOM)1991年提出,其譯文大致為:電子病歷存在于一個特殊系統中,借助這個系統,電子病歷可以支持其使用者獲得:完整、準確的資料;提示和警示醫療人員;各種醫療決策支持系統;連接醫療知識源;其它幫助.這個定義提到一個概念叫電子病歷系統。HIS系統不僅支持醫院內部的協調運行,還與外界系統,如醫療保險、社區衛生服務、財務系統等實現數據對接。

HIS系統是醫院信息系統的縮寫,是醫院信息綜合管理的計算機系統。它可以實現醫院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溝通,使醫院管理更加高效、科學、便捷。他的系統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信息收集和存儲:HIS系統可以自動收集和存儲醫院各部門的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診斷結果、***計劃、費用等。這些信息可用于醫生的診斷和***,以及醫院的管理和決策。2.信息處理和分析:他的系統可以處理和分析收集到的信息,提供各種分析報告和決策支持。這些分析結果可以幫助醫院管理者了解醫院的運營情況,制定科學的管理策略和決策。耗材智能預警避免物資短缺。智慧醫院電子病歷系統(HIS系統)建設
無感刷臉就醫,患者等候縮短。山西全國電子病歷系統(HIS系統)轉型
保障全流程可追溯。醫療機構要確保電子病歷系統歷次操作痕跡、操作時間和操作人員等信息可查詢、可追溯。支持通過數字水印等技術手段,確保使用過程留痕。醫療機構共享電子病歷信息時,應有嚴格的授權機制和審批流程,確保信息的安全性和防篡改性。醫療機構接收外單位提供的電子病歷信息時,應對信息來源的合法性、完整性、安全性進行驗證,并參照內部管理要求建立詳細的接收、存儲、使用記錄,實現數據流向可追溯。確保數據安全。醫療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建立電子病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監測電子病歷信息使用情況。定期開展安全評估,對異常訪問或未經授權的操作及時發出警報并通知上級管理人員,有效防范潛在安全風險。山西全國電子病歷系統(HIS系統)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