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阻力根據人社部統計數據,我國目前有勞務派遣工人2700萬。國有企業、事業、機關單位大量存在勞務派遣工,部分央企、國企甚至有超過2/3的員工屬于勞務派遣工。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社會法研究所副所長金英杰表示,國家對于國有企業的工資總額有要求,所以用工不能超過工資上線。按照國家核定的國企又覺得不夠用,只好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因為在用工成本上比直接用工要便宜。全國**委員、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倪小庭也曾對媒體透露,1998年我國央企在冊職工有3000萬人,隨著國有企業**的深化,央企職工總數已銳減到1000萬人。表面上看似國企員工減少了,但實際上背后是國企大量開始使用勞務派遣工人。項目派遣:針對特定項目或工程,提供短期的勞動力派遣服務。江陰國際勞務派遣概況

(二)對用工單位的規制《勞動合同法》第62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另外,《勞動合同法》第60條第3款規定,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常州本地勞務派遣供應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勞動關系。

2、勞務派遣單位的用人單位地位《勞動合同法》第58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17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比較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晚間派遣:為滿足企業晚間或夜間的工作需求,提供特定的勞動力派遣。鐘點派遣:按小時計費,提供靈活的勞動力派遣服務。雙休日派遣:針對***或節假日的工作需求,提供勞動力派遣。集體派遣:一次性派遣多名勞動者,滿足企業的批量用工需求。三、勞務派遣的法律規定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詳細規定:勞務派遣協議的訂立: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明確派遣崗位、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等。勞務派遣機構通常提供各種職業類型的派遣員工,用工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員工。

2.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勞動合同法》第64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第65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教育行業的教師需求具有明顯的周期性和階段性,勞務派遣能夠根據學校需求提供合適的教師資源。常州本地勞務派遣供應
勞務派遣在我國受到嚴格的法律監管,主要法律依據包括《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江陰國際勞務派遣概況
計算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單位是指依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第28條規定了過渡期:“用工單位在本規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應當制定調整用工方案,于本規定施行之日起2年內降至規定比例。但是,《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公布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日期在本規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第25條規定了豁免適用的范圍:“外國企業常駐**機構和外國金融機構駐華**機構等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以及船員用人單位以勞務派遣形式使用國際遠洋海員的,不受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和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江陰國際勞務派遣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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